[王先生]那么对于重点大气污染源治理有什么具体措施吗? [ 2016-01-05 09:00:00 ]
[访谈嘉宾]①强化燃煤小锅炉综合整治。严格落实《福建省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闽经信环资〔2015〕34号),专门出台《厦门市锅炉及工业窑炉整治工作方案》,一是严格新建燃煤锅炉准入,除集中供热外,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电厂、高污染燃料锅炉及工业窑炉。二是加快推进集中供热和燃料结构调整,加快推进海沧区、同安区集中供热项目建设。三是强化全市锅炉及工业窑炉环境监测监管工作,建立全覆盖的高污染燃料锅炉及工业窑炉监测网络。四是出台《厦门市锅炉及工业窑炉整治补助办法》及其配套验收办法,对符合条件、按时完成锅炉及工业窑炉更新、淘汰、提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按照10万元/蒸吨的标准给予补助)。2015年底,完成全市85.7蒸吨燃煤锅炉整治任务,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07%。 ②强化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等工业污染源治理。严格督促所有燃煤电厂、热电厂、企业自备电站等大型锅炉的脱硫、脱硝、除尘等设施的运行和管理,我市自2015年起,计划分三年完成全市10蒸吨以上高污染燃料锅炉环保治理工作,其中2015度10蒸吨(不含)以上高污染燃料锅炉的整治任务已全部完成待核定验收。国能同集热电有限公司和三荣陶瓷开发有限公司除尘设施改造两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业源治理重点项目全部完成。 ③逐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完成全市118家加油站、8家储油库的油气污染治理工作,并对其中符合补助条件的91家加油站、4家储油库发放了558.19万元资金补助,有力地推进了全市油气污染治理工作。开展了17家重点挥发性有机物整治第一批试点工作。对于新建、扩建、改建涉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要求有机废气收集处理率应大于90%,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各有关部门不予办理立项、环评、土地、规划等手续。 [ 2016-01-05 09:05:00 ]
[刘先生]请问今年厦门市环保工作的主要有哪些经验做法? [ 2016-01-05 09:10:00 ]
[访谈嘉宾]厦门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持之以恒地抓下去。我市各部门深刻领会要求,坚持抓早抓好,早出政策、早出成果,以“多规合一”促进决策绿色化,以污染减排促进发展绿色化,把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向。在扎实推进各项措施任务的同时认真总结,将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定提升为经验,建立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五大保障机制”。一是统筹协调,建立市区协作工作机制。建立全市空气质量月分析、环保部门空气质量提升周分析和月调度制度,市长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副市长每月调度。在此基础上,各区也相应建立分析调度制度,形成市区联动、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有力局面。二是共同缔造,建立全民参与机制。将空气质量提升工作纳入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建立市-区-街道-城乡社区网格四级监管模式,实现有效联动、有效督促、有效落实,解决抓好工作落实的“最后一公里”难题。三是强化落实,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将各责任单位完成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修改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将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扬尘污染防治、道路一体化保洁、餐饮油烟整治、市容考评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四是科学分析,建立分析预警机制。充分运用科研、环境监测力量,加大空气质量状况分析及预警,实行全市空气质量周分析及周通报、月通报,对空气污染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 2016-01-05 09:15:00 ]
[黄小姐]2015年厦门市的环保工作完成情况如何? [ 2016-01-05 09:20:00 ]
[访谈嘉宾]2015年,厦门市通过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厦门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5〕12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5〕42号)等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提升。2015年1-11月,我市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99.1%,与去年同期相比,空气质量优级率提高24.6个百分点,优良率提高3.9个百分点,六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均低于评价标准值,PM10、PM2.5达二级标准,其余四项达一级标准,其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为0.048mg/m3,低于2013年水平,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空气质量全国排名同比2014年大幅进步,2015年1-11月空气质量全国排名第三, “厦门蓝”已成为一张靓丽的城市名片。 [ 2016-01-05 09:2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