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 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简称环保标志)的核发和管理是贯彻执行环保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环发〔2009〕87号)的具体步骤,是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全国范围内已全面展开。
开展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不同排放车辆实行差别化管理,限制高排放车辆的使用频率和行驶里程,缩短高排放车辆的淘汰周期,从而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环保标志的作用主要有:一是作为在用车排放达标的凭证;二是作为确认在用车环保定期检验周期的依据;三是在实施高排放车交通管制措施的情况下,作为车辆在限行区域通过的凭证;四是作为有关部门对在用车进行环保达标管理的依据。
2012年6月5日施行的《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具体规定了厦门市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办法。
[ 2015-04-08 09:05: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