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5年12月1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12月15日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5日-2025年12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6803003(海沧行政服务中心)、6058696(海沧生态环境局)
传 真:6376269
通信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19号
邮政编码:36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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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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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林德气体(厦门)有限公司海沧分公司新建N180制氮机项目 |
厦门市海沧区南海三路368号 |
林德气体(厦门)有限公司海沧分公司 |
厦门益家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5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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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泽视达眼镜生产项目 |
厦门市海沧区汤岸西路88号五楼B区 |
厦门泽视达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祯瑞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5年12月15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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