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批准占用禁止施工时段的具体日期和时间 |
1 |
新阳西小学 |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同意该施工单位2023年10月21-23日每天22:00-24: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施工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 |
2 |
轨道海沧中心TOD项目(H2022P04地块) |
厦门盛源永嘉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同意该施工单位2023年10月21-27日22:00-24: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施工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 |
3 |
海沧新阳居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祥露小区 |
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心 |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同意该施工单位2023年10月24-27日22:00-24: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施工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 |
4 |
海沧新阳居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祥露小区 |
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心 |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同意该施工单位2023年10月28-31日、11月1-3日每天22:00-24: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施工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 |
5 |
马銮湾新城海沧芸尾后柯鼎美安置房(HC-1地块、HC-2地块) |
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同意该施工单位2023年10月26-31日每天22:00-次日6: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施工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 |
6 |
马銮湾新城海沧芸尾后柯鼎美安置房(HC-3地块、HC-4地块) |
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同意该施工单位2023年10月26-31日每天22:00-次日6: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施工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 |
7 |
鸿益顺科技产业园 |
厦门鸿益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同意该施工单位2023年10月27-29日每天22:00-24: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施工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 |
8 |
中央储备粮厦门直属库有限公司粮食仓储物流项目 |
中央储备粮厦门直属库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同意该施工单位2023年10月27日-11月2日每天22:00-次日6: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施工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 |
9 |
轨道海沧中心TOD项目(H2022P04地块) |
厦门盛源永嘉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同意该施工单位2023年10月28日-11月3日每天22:00-24: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施工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 |
10 |
鸿益顺科技产业园 |
厦门鸿益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同意该施工单位2023年11月2-4日每天22:00-24: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施工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 |
11 |
马銮湾新城海沧芸尾后柯鼎美安置房(HC-1地块、HC-2地块) |
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同意该施工单位2023年11月2-7日每天22:00-次日6: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施工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 |
12 |
马銮湾新城海沧芸尾后柯鼎美安置房(HC-3地块、HC-4地块) |
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同意该施工单位2023年11月2-7日每天22:00-次日6: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施工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 |
13 |
环海华生产基地3#厂房及4#生产配套用房 |
厦门市环海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同意该施工单位2023年11月3-9日每天22:00-24: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施工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 |
14 |
海沧新阳居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祥露小区 |
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心 |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同意该施工单位2023年11月5-11日每天22:00-24: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施工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