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批准占用禁止施工时段的具体日期和时间 |
1 |
马銮湾新城海沧芸尾后柯鼎美安置房(HC-1地块、HC-2地块) |
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同意该施工单位2025年1月6日-12日(每天22:00-24: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施工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 |
2 |
宏发海沧临港工业园(A厂房、C厂房、地下室、动力站、化学品库、南门岗、东门岗)主体工程 |
厦门宏发电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同意该施工单位2025年1月7日-13日每天22:00-24: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施工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 |
3 |
宏发海沧临港工业园(B厂房、倒班宿舍及食堂、成品仓库、西门岗)工程 |
厦门宏发电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同意该施工单位2025年1月6日-12日每天22:00-24: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施工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 |
4 |
中闽世纪工业园扩建项目 |
厦门中闽世纪实业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同意该施工单位2025年1月9日-15日每天22:00-24: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施工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 |
5 |
孚中央西小学 |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同意该施工单位2025年1月7日-13日每天22:00-24: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施工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 |
6 |
海沧职业中专扩建项目 |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同意该施工单位2025年1月7日-13日每天22:00-24: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施工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