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绿而兴 海沧区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发布日期:2024-02-05 09:57 字号:

  2023年,海沧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道路,深化生态省建设,全面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重点任务,不断提升辖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一是开展自然资源保护。开展森林资源培育,落实造林绿化工作,共完成植树造林面积1189亩,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统筹推进天然林保护,全区森林覆盖率28.43%,森林蓄积量469057立方米。全面完成鳌冠海域岸线保护和生态综合整治工程,严格组织实施沙滩及红树林管护,强化海沧湾嵩屿码头至海沧大桥岸线整治工程红树林后续管理养护,充分发挥管养成效。维护海洋生态多样性,配合厦门市渔业协会等单位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共计放流黄鳍鲷61.98万尾、黄姑鱼355万尾、刀额新对虾45000万尾。

  二是强化生态空间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积极配合省、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全力推进天竺山景区“国家级基地”建设工作,深化落实“林长+警长”联勤联动机制,加强天竺山森林公园的保护和监管,要求依法依规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手续。深入推进“三线一单”成果应用,紧密结合产业布局,建立3个优先保护单元和10个重点管控单元,实现“3+10”分区管控体系,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严格控制用海项目占用海岸线长度与规模,持续做好自然岸线保护、宣传工作,自然岸线保有率达6.68%。落实《厦门市河道水系生态蓝线保护范围划定规划》,推进智慧水利平台建设,实施天竺湖生态补水工程,扎实推进绿化景观品质提升改造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公园建设、道路绿化、绿道建设,着力提升园林绿化精细化养护水平。

  三是持续推进绿色发展。落实能耗“双控”制度,2023年全区规上工业能耗176.68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1.4%。实施节能、工业节水、循环经济、清洁能源项目补助,完成16家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督促3家碳排放重点企业完成碳市场配额清缴履约。推进港区码头智能化、岸电化建设,港务电力建设分布式光伏,预计年发电量178.54万度,节约标准煤562.42吨,减少碳排放1751.884吨;海沧港区非液化码头岸电安装率达到90%。推动产业循环发展,落实“准、大”部署,坚持产业立区毫不动摇,立足“3+1+1”现代产业体系,发挥主导产业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