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生态环境局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基本信息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08 15:33 字号:
 为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不断创新公众参与方式,根据国家、省、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2024年10月我局办理了2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现予以公示。                              

  案件名称

  基本情况

  损害鉴定评估情况

  磋商及赔偿情况

  厦门城建市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未验先投损害大气环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2023年10月12日,厦门市海沧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位于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南北大道新桥水库西500米的厦门城建市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勘查,该公司主要从事大件垃圾处理项目,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海沧区临时大件垃圾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11月15日通过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海沧分局审批,于2018年2月投入生产,但未能提供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材料且海沧生态环境局档案室未能查找到该项目验收材料。  

  1.该案件采用虚拟治理成本法进行评估,依据《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总纲和关键环节第1部分:总纲》(GB/T 39791.1-2020)及《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基础方法第1部分:大气污染虚拟治理成本法》,大气染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额为1878元。

  2.生态环境损害调查与鉴定评估费用3600元。

  经过磋商,赔偿义务人厦门城建市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自愿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总金额5478元,并已缴纳相关费用。

  厦门海投建材有限公司未验先投损害大气环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2023年11月29日,厦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到位于厦门市海沧区南大道368号的厦门海投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勘查,该公司主要从事预拌混凝土制品生产制造,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现有3套180m3/h的搅拌楼生产线,设计年生产能力为90万立方米预拌混凝土,新增的1套搅拌楼生产线于2019年建成,现场未提供新增生产线的验收资料。

  1.该案件采用虚拟治理成本法计算环境损害数额,依据《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总纲和关键环节第1部分:总纲》(GB/T 39791.1-2020)及《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基础方法第1部分:大气污染虚拟治理成本法》(GB/T 39793.1-2020),大气污染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额为38885元。

  2.生态环境损害调查与鉴定评估费用5400元。

  经过磋商,赔偿义务人厦门海投建材有限公司自愿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总金额44285元,并已缴纳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