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多措并举提升企业自行监测质量

发布日期:2025-09-02 16:22 字号:

  为推动辖区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开展,海沧生态环境局通过“联动机制+帮扶指导+长效监管”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确保辖区企业自行监测有效开展。

   ​一、建立联动机制​​

  建立科室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第一时间掌握新办、变更排污许可证企业名录,通过“清单化”管理模式,确保自行监测企业无遗漏,自行监测信息及时变更。

  二、加强帮扶指导​​

  组织帮扶人员精准指导企业编制自行监测方案,督促企业按时完成自行监测方案备案。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帮扶服务模式,帮助企业规范自行监测,保存监测原始记录,确保数据来源可追溯、监测方法科学合理,把控自行监测数据质量关。

  三、强化监督管理​​

  充分利用排污许可证、污染源监测等信息平台,加强对自行监测方案的审核指导,重点审核监测项目、点位、频次、执行标准等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规范。严格监督企业重要信息或污染物排放情况的变化,及时督促企业变更排污许可证,进一步提升监管效率。

  下一步海沧区将继续加强企业自行监测监管力度,推动监测监管执法联动,加强自行监测信息管理,提升自行监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