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生态环境局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机制
近年来,海沧生态环境局积极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办理全过程工作机制,聚焦损害调查、鉴定评估、赔偿磋商、生态修复等重要环节,拓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行政处罚、环境信访等线索渠道,2025年海沧生态环境局筛查线索22条,启动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3起。
一、完善制度体系。结合海沧区环境风险特点,严格落实上级规定,细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指引、磋商程序规范、修复效果评估细则等配套制度,明确部门职责边界与协作流程,确保工作有章可循。
二、强化部门联动。主动加强与区检察院、法院、资源规划、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横向协同,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情通报、技术支持、联合办案常态化机制,合力破解案件办理中遇到的调查取证、责任认定、赔偿标准等难点问题。
三、深化行刑衔接。对涉嫌犯罪的生态环境损害案件,及时将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并同步启动赔偿程序,实现行政处罚、刑事追究与民事赔偿无缝衔接,显著提升企业违法成本与震慑效应。
下一步,海沧区将坚持释法明理、法理情融合等方式,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依法维护生态环境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