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湖里分局
关于2017年12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12月1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2月12日-2017年12月18日(5 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5709315
传 真:5709305
通讯地址:厦门市枋湖路29号城建大厦3楼湖里环保分局
邮政编码:361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精研工业园铝构件加工项目 |
厦门市火炬高科技创新二路50号 |
厦门精研自动化元件有限公司 |
苏州合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40万元,环保投资1万元,年产精密伺服电机12万台/a、气动元件30万只/a、小型异步电机10万台/a,年产铝构件500t。 |
⑴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浓度可符合DB35/322-2011《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三级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城市污水厂处理。 ⑵废气 项目扩建后熔铝炉烟尘采用集气罩收集+24m高排气筒排放。 ⑶噪声 项目运营期间应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的增高;车间隔音门窗应关紧,降低项目噪声排放对外界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⑷固体废物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一些不合格产品和包装废料,年产生量约1t/a,经检验为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将会把不合格产品收集后重新利用;产品包装废料经统一收集后外售。 项目在对设备维护和维修过程中可能产生废机油和润滑油两者均属于危险废物,厂家已按规范采取分别收集处理,妥善贮存,与厦门市天一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同一法人企业)一并委托厦门绿洲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处理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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