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湖里分局关于2018年1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8-01-22 10:37 字号:

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湖里分局

关于2018年1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1月2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月22日-2018年1月26日(5 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5709315

传 真:5709305

通讯地址:厦门市枋湖路29号城建大厦3楼湖里环保分局

邮政编码:361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变压器生产线扩建项目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耀楼3-4层南侧

 

厦门柏恩氏有限公

福建省环安检测评价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新增生产变压器约666pcs

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拟在每个工位设置抽风装置(预计设置5个集气罩,收集焊接废气,然后再合并与有机废气一起引至屋顶1套活性炭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最后由6#排气筒排放

运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扩建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生产过程所使用的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设备均位于车间中部,建设单位应定期检查、维修设备,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防止机械噪声的升高。

运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扩建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符合《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1)三级排放标准限值标准要求;扩建项目的新增排污权为COD0.0432t/a、氨氮0.0058t/a,项目的新增排污权通过市场交易取得,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1)三级排放标准限值,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运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扩建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5t/a,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体废物产生量约1.3t/a经过合理分类收集拟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危险废物产生量为21.4t/a,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