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湖里分局关于2018年2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湖里分局
关于2018年2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2月2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2月2日-2018年2月8日(5 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5709315
传 真:5709305
通讯地址:厦门市枋湖路29号城建大厦3楼湖里环保分局
邮政编码:361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保障性住房湖边公寓 |
厦门市湖里区洪塘村南侧,金山路西侧,龙湫亭路北侧,上湖、 洪塘安置房东北侧,紧邻软件园二期 |
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 |
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总投资26975.3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92.79万元人民币,用地面积9514.713m2,建筑面积56263.34m2。 预计于 2018 年 2 月开工建设,2020 年 6 月竣工完成。 |
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生活废气:以管道天然气为主导燃料。天然气属清洁能源,以轻质烃类化合物为主,燃烧废气污染源强很小,产生的烟气透明,直接对外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很小。 ②本项目拟配备备用柴油发电机,在供电正常时备用发电机并不启用,只有在停电的应急情况下才会发电且废气经发电机配套的净化处理器处理后,通过预留排烟井引至屋顶排放。 ③车库内废气经机械排放装置抽吸后,通过独立排放竖井引至车库上方排放,排放高度不低于 2.5m(高于人群呼吸带),且出口朝向避开周围建筑,对项目所在区域内的建筑物和居民,以及下风向敏感目标的影响较小。 运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设备噪声源主要来源于送排风机、提升水泵、柴油备用发电机,其中柴油发电机仅在停电时使用,属于间断性声源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提升水泵和送排风机均设置在建筑物地下,经设备进出减振、建筑物隔声后,噪声经过距离衰减,对周边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运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排放污水有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项目配套化粪池处理后(餐饮废水需经过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化粪池处理),经过虎仔山西路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前埔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运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按建筑区域划分垃圾清理服务区,设置不影响室内外景观的密闭式垃圾收集器。按每个垃圾桶的服务半径为 50 米计算,设置数量足够的分类垃圾桶,按有机垃圾、可降解垃圾、固体废物等进行分类,就近方便收集垃圾。最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2 |
木制家具生产加工(含喷漆)项目 |
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北三路193号高崎工业园A栋 |
厦门森林春天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
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5万元人民币,年产木制展柜14000件 |
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打磨粉尘收集后经引风机引至楼顶旋流板塔处理,由20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②喷漆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UV光催化氧化装置”进行处理,经 20m 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运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选用的设备均属于低噪声设备,主要噪声源设在封闭的厂房内,空压机设置围护结构进行封闭降噪。 运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生产废水处理设施采用“芬顿氧化+絮凝沉淀”工艺,经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的废水进入中间水池后全部回用各循环水池,不外排。生活污水在化粪池的停留时间根据污水量分别采用12~24小时,只要化粪池停留时间足够,出水水质可满足《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5/322-2011)中表1中的三级标准要求。 运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工业固废主要来源于开料、铣型等机加工工序产生的木料边角料,该废料属于一般固废,可回收利用,由废品收购企业以废品回收处理,不对外排放。危险固废主要有喷漆过程产生的废油漆等空桶及漆渣,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底漆、机台维护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等,由建设单位分类收集存放,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员工生活垃圾堆放在指定地点,每天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