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湖里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6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8-06-14 11:23 字号:

厦门市湖里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8年6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6月1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6月14日-2018年6月21日5 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5709315

真:5709305

通讯地址:厦门市枋湖路29号城建大厦3楼湖里环境保护局

邮政编码:361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触控模组生产项目

厦门市火炬高新区信息光电园枋种路2000号

明达光电(厦门)有限公司

北京博诚立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投资8500万元,环保投资24万元,拟利用现有生产厂房及设备管理用房,通过车间内部装修改造,新建四条大尺寸触控模组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大尺寸触控模组 48 万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酸性废气碱洗塔排水、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絮凝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水质可达到《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1)表1中的三级标准,最终可进入前埔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蚀刻工艺干燥过程产生酸性废气,干燥系统密闭,酸性废气经负压收集引至生产车间楼顶经碱洗塔处理后排放,有机废气分别收集后引至屋顶UV光催化氧化设施处理后由排放,激光雕刻产生的粉尘在封闭的车间内进行,自带捕尘装置将产生的颗粒物引至建筑物楼顶排放。

(3)噪声

厂房

墙体隔声;冷却塔设于生产车间楼顶,水泵设有减振装置,在四周设封闭式围挡;空压机设于设备管理房二层气体房内,对其基础减振,四周设封闭式围挡,再通过厂房墙体声;纯水制备系统设于设备管理房一层,对其基础减振,再通过厂房墙体隔声。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内的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包装废纸制品,收集后由物资回收公司收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