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湖里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8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8-11 17:34 字号:

  厦门市湖里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8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8月1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11日-2021年8月17日(5 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5709315

  传 真:5709305

  通信地址:厦门市枋湖路29号城建大厦3楼湖里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361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厦门新科宇航科技有限公司改建项目

  厦门市湖里区花屿路2

  厦门新科宇航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环安检测评价有限公司

  厦门新科宇航科技有限公司改建项目位于厦门市湖里区花屿路2号,总投资1442.342万元,年维修飞机短舱部件150

  改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环境问题为废水、废气、噪声以及固废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废水:改建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及荧光渗透检查废水,荧光渗透检查废水经预处理后与清洗废水依托现有项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前埔污水处理厂,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处理达到《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8)相关要求,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前埔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气:改建项目废气主要为清洗过程中产生的硝酸雾(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荧光渗透检测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喷漆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颗粒物),喷丸、打磨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清洗工序在加盖的清洗槽中进行,槽边设有废气收集装置,有机废气依托现有喷淋塔处理后与喷漆废气排气筒(15m)合并排放(排放口编号:厦湖FQ-170021);荧光渗透检查在密闭的检查室内进行,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喷淋塔处理后与喷漆废气排气筒(15m)合并排放(排放口编号:厦湖FQ-170021);喷漆工序依托现有喷漆房进行,喷漆房密闭,喷漆废气经“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喷漆废气排气筒最终与清洗废气合并排放(排放口编号:厦湖FQ-170021);喷丸、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净化处理后尾气回到车间不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改建项目噪声经合理布局、隔声后到达厂界的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运至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一般固废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处置,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改建项目固体废物得到综合利用和合理处置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综上所述,改建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经相应治理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