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生态环境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致全区广大(企业)群众的公开信

发布日期:2020-08-11 17:35 字号:

  湖里生态环境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致全区广大(企业)群众的公开信

  致湖里区广大(企业)群众: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自2018年1月起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党中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有力举措,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湖里生态环境局坚决扛起加强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的重要政治责任,着力解决我区生态环境保护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涉及破坏生态环境各类严重违法行为,牢固构筑我区生态安全屏障。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治乱工作向纵深发展,落实我区生态保护职责,加强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效铲除生态环境领域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保护好生态环境,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黑臭水体治理、饮用水源保护、近岸海域综合治理、工业园区污水治理和土壤污染防治等六个标志性战役,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湖里生态环境局从以下9个方面入手,全面系统排查生态环境领域涉黑涉恶及乱象线索:

  1.在环保项目招标过程中,恶意竞标、强揽项目,逼

  迫他人接受限定条件退出竞争,或者恶意投诉、寻衅滋事,

  干扰正常招标秩序,逼迫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转包的;

  2.以威胁、恐吓等手段或依靠保护伞、关系网强揽、垄断环评、环保验收、环境监测、监控、环保工程设计等环保技术服务、环保工程施工等业务的;

  3.在依法开展废水、废气、固废治理整治和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中阻扰执法、暴力抗法的;

  4.组织实施非法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倾倒固体废物100吨以上,或危险废物3吨以上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

  5.以暴力、威胁等手段,组织非法垄断机动车排放检验市场的;

  6.多次违法,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群众信访意见较大的;

  7.故意编造环境污染事件,或扩大环境污染危害程度,造谣传播或恶意夸大环保领域“邻避”问题,并以此为由策划、组织、煽动群众集体上访,蛊惑煽动群众聚众滋事,阻扰项目依法建设、妨害正常执行公务,严重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的;

  8.为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保护伞”的;

  9.环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中其它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黑恶势力“保护伞”等特征的。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广大人民群众如果发现以上9种及其它生态环境领域涉黑涉恶情形,请及时拨打电话进行举报。对于举报线索湖里生态环境局将严格保密,第一时间进行核实处理,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和相关部门。

  举报信箱:厦门市湖里枋湖西路29号湖里生态环境局

  举报邮箱:hlepb@163.com

  举报电话:0592-5709300(工作时间)

  0592-6015505( 24 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