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湖里生态环境局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 厦门市湖里区建设局 厦门市湖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湖里区市政园林局 厦门市湖里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湖里区整治城市扬尘污染问题 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湖里生态环境局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 厦门市湖里区建设局 厦门市湖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湖里区市政园林局 厦门市湖里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湖里区整治城市扬尘污染问题 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各街道:
现将《湖里区整治城市扬尘污染问题 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湖里生态环境局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
厦门市湖里区建设局 厦门市湖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湖里区市政园林局 厦门市湖里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7月18日
湖里区整治城市扬尘污染问题 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纪委监委2023年“点题整治”工作部署要求,根据省、市生态环境部门扬尘污染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和《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整治城市扬尘污染问题 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工作方案》和《厦门市整治扬尘污染问题 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工作方案》要求,为着力解决辖区建筑工地(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拆除工程)施工扬尘、城市道路扬尘、工业企业扬尘、储备土地扬尘、港口码头扬尘等粉尘颗粒物造成的空气污染问题,厦门市湖里生态环境局、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厦门市湖里区建设局、厦门市湖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湖里区市政园林局、厦门市湖里区城市管理局依部门职责,在全区范围内联合开展城市扬尘污染问题专项整治,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幸福感,现结合辖区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城市扬尘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控制,涉扬尘信访投诉按期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超过90%,建立健全城市扬尘综合管控长效机制。
二、整治重点
(一)建筑工地扬尘。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问题整治以主管部门行业监管、各街道属地管理、片区指挥部协同监管、国有企业带头履责、参建单位主体履责、执法部门行政履责的“六方共治”为主体,通过拉清单、明责任、严标准、勤自查、强督查、广宣传的“六步工作法”,不断压实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各参建单位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水平。各相关单位和属地街道组织摸排辖区范围内房建、市政在建工地、拆除工地以及闲置建设用地情况,建立全口径动态管理清单,根据湖里区《在建、拆除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督促企业主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导则(试行)》《厦门市建设局关于重新印发建筑工程和拆除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扬尘防控措施。根据空气自动监测站及信访投诉情况,各相关单位要做好巡查检查,对巡查发现问题予以依法查处,纳入信用监管体系,定期通报、主动公开。(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市政园林局、区城市管理局、各街道、各片区指挥部、区属国企)
1.房屋在建工地。重点整治施工场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主要道路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6个100%”落实不到位,以及施工现场砂浆预拌、施工废弃物处置等工序、环节防尘抑尘不到位、未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各类扬尘防治工作方案、未落实专班专人负责扬尘防治责任制、未组织开展自查自评等问题。
2.市政园林(绿化)工地。督促市政施工单位规范做好铣刨、切割、路面破除、土方开挖、路基填筑和碾压等工序的扬尘污染防控,全面落实施工围挡、分段作业、场地管理、净车上路、防尘降尘等各项扬尘防治措施,严查开放式作业;园林绿化公司及时对树穴和栽种土进行覆土、覆盖、洒水抑尘,产生的余土、物料、垃圾应及时清运、遮盖。
3.建筑拆除工地。属地街道和片区指挥部应制定拆除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委托监理单位对拆除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理;整治未合理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喷淋设施以及警示标志,未规范使用洒水车、雾炮车等喷淋降尘设备;鼓励使用高剪车分层作业,严禁敞开式拆除作业和在气象预报风速达到五级以上时开展爆破或拆除作业;督促工地及时清理拆除下来的材料,在指定场所分类堆放,并于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后7日内清运完毕。
4.闲置建筑工地。督促建设单位(责任单位)落实闲置土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整治未设置硬质围挡、场地堆放建筑土头垃圾、裸露地面未覆盖或覆盖不全面,土地闲置超过3个月未绿化、铺设透水砖或遮盖的问题。
(二)强化城市道路扬尘保洁。按照《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关于进一步优化道路保洁作业措施的通知》要求,加强城区道路路面湿法保洁作业,有效控制道路扬尘。强化货运车辆和集装箱运输车辆扬尘治理,组织对煤炭、渣土、混凝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的车辆营运公司、场站、车辆进行检查,车辆驶出前,督促装载源头单位对运输车辆的车容状况、密闭措施、装载情况等进行检查,并按规定的时间、线路全程封闭运输,做到“洁净上路”。按照市《2023年度建筑废土处置安全生产及文明运输工作方案》要求,联合开展建设废土运输专项执法行动,整治未落实净车上路、超速、超载、渣土撒漏等问题。(牵头单位:区市政园林局、区工信局、区城管委办,责任单位:区建设局、湖里交警大队、各街道、区属国企)
(三)加强工业企业扬尘管理。全面排查辖区涉及扬尘污染的工业企业,重点围绕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混凝土搅拌站、涉锅(窑)炉、煤(灰)堆场及各种工业原料、工业固体废弃物堆场、散货物流堆场的工业企业单位,督促其采取堆场围挡、覆盖、密闭、喷淋保湿等措施,实施源头治理和污染防治设施末端处理,有效控制扬尘污染,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依法依规查处。(牵头单位:湖里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各街道)
(四)强化储备土地扬尘防控。组织对辖区内由土地储备机构或者土地储备相关单位实施管护的储备土地进行摸底调查,重点调查临时作为停车场使用、群众信访投诉反映存在裸土扬尘污染情形,督促管理单位结合实际合理采取围挡、绿化、铺装或遮盖等措施,有效抑制裸土扬尘。(牵头单位:区收储中心,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直属分局、各街道、片区指挥部)
(五)加强港口码头扬尘管控。组织对东渡港营运散货的石湖山码头、现代码头物料堆放场所进行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通过架设堆场防风网、配备喷淋装置、湿法清扫、遮盖等措施抑尘防尘;加强装卸过程降尘抑尘、出入口车辆清洗,有效控制港口扬尘污染。责任部门加强巡查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依法依规查处。(牵头单位:区工信局、湖里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殿前街道,配合单位:区商务局)
三、工作举措
(一)压实主体责任。湖里生态环境局牵头开展城市扬尘污染问题整治工作,负责统筹协调,通过分析空气质量数据和信访投诉信息,组织联合调度、督导帮扶,牵头开展工业企业扬尘整治工作。区建设局、区市政园林局、区工信局、区收储中心分领域牵头做好建筑工地、城市道路、港口码头以及储备用地等扬尘污染问题整治工作,区城市管理局、区建设局、湖里生态环境局、湖里交警大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各街道、片区指挥部要履行好属地责任,区属国企、参与单位和相关企业自觉履行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二)加强联合执法。区城市管理局、区建设局、区市政园林局、湖里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在组织好专项(执法)检查的同时,要加强联合执法,重点检查扬尘重复信访投诉和扬尘污染问题突出企业。区城管委办牵头持续组织开展渣土车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超载、撒漏等违法行为,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依法查处。加强信用评价体系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的应用,对违法违规问题企业记录不良信用记录并主动公开。
(三)加大督导考评。依托区城管委办加强考评工作统筹,坚持每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不少于两次对工地、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督查考评,及时将扬尘污染问题突出的工地推送至市城管事务中心纳入市级考评范围。区城市管理局和各主管部门要加大对考评通报问题的查处力度,督促整改到位。
(四)做好自查自评。各工地、道路保洁和码头行业主管部门要健全自查自评机制,根据自身清单,细化自评细则,定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强化自评结果运用,建立内部惩戒机制,对重大违法行为要及时将线索及证据材料移交执法部门查处。
(五)坚持科技赋能。区建设局要充分利用“湖里区智慧建设管理服务平台”,对在建工地进行实时、全面、远程视频等监管,指导在建工地科学设置智能喷淋联动系统启动条件,有效减少扬尘污染。加强走航检测,对群众投诉集中的区域开展测管联动,督促责任单位落实落细扬尘管控措施。
四、整治步骤
(一)部署阶段(7月18日前):完成方案印发,召开动员部署。各责任部门制定专项方案,明确工作举措、责任分工,迅速组织排查,建立各领域清单、台账,滚动更新。
(二)实施阶段(7月19日-11月30日):各相关部门依托12345平台和12369监督热线,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受理有关扬尘污染的投诉举报,做到有呼必应、有诉必理、有理必果。各部门建立健全信息收集报送制度,从7月起,每月21日前区各相关部门将工作进展(附件1)及问题线索(附件2)汇总至湖里生态环境局,由湖里生态环境局牵头向市生态环境局和区纪委监委报送工作进展和问题线索“双台账”。定期开展联席会商和督导帮扶,分析研判省“12345”平台扬尘投诉信息数据,通报有关情况(附件3)。
(三)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各相关单位梳理总结各自领域、属地城市扬尘污染问题整治工作情况,湖里生态环境局牵头梳理总结区工作成效、经验,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自评和社会调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五、组织保障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湖里生态环境局牵头成立城市扬尘问题整治联席会,湖里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任总召集人,区建设局、区工信局、区市政园林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收储中心分管领导任召集人,各单位相关科室(单位)责任人共同参与,定期研究工作进展,合力推进扬尘问题整治。
(二)坚持督导帮扶。湖里生态环境局牵头,会同区建设局、区工信局、区市政园林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收储中心成立督导帮扶组,适时组织对区整治情况开展联合督导帮扶,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信息,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三)营造工作氛围。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结合任务时间节点推进宣传工作,通过官方渠道、新闻媒体,及时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宣传报道扬尘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同时,要坚持“开门”搞整治,积极拓宽群众监督举报渠道,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扬尘治理的积极性,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件:1.城市扬尘整治工作进展统计表
2.收集重点问题(线索)清单
3.2023年X月“点题整治”城市扬尘综合治理有关情况通报表
附件1
城市扬尘整治工作进展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有关领域 |
信访办理 |
建筑工地扬尘 |
城市道路扬尘 |
工业企业扬尘 |
储备土地扬尘 |
港口码头扬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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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部门 |
受理信访举报(个) |
按期办结率(%) |
纳入台账管理工程/地块(个) |
检查次数 |
发现问题(个) |
责令 整改 (起) |
行政 处罚 (起) |
处罚 金额 (元) |
整改问题完成数量(个) |
安装联网扬尘监控设备(安装/个,联网/个) |
货运公司、场站等点位及车辆检查次数 |
发现问题(个) |
责令 整改 (起) |
行政 处罚 (起) |
处罚 金额 (元) |
整改问题完成数量(个) |
检查次数 |
发现问题(个) |
责令 整改 (起) |
行政 处罚 (起) |
处罚 金额 (元) |
整改问题完成数量(个) |
纳入台账管理地块(个) |
检查次数 |
发现问题(个) |
责令整改(起) |
行政处罚(起) |
处罚金额(元) |
整改问题完成数量(个) |
检查次数 |
发现问题(个) |
责令整改(起) |
行政处罚(起) |
处罚金额(元) |
整改问题完成数量(个) |
合计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1.此表主要统计区相关部门、各街道、各片区指挥部、区属国企工作情况,每月底前向湖里生态环境局报送一次,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注意存档备查。
2.所有数据均以上一次报送数据为基数累计填写。
3.湖里生态环境局要做好汇总上报工作。
附件2 收集重点问题(线索)清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2023年 月 日
备注:1.此表主要统计区相关部门、各街道、各片区指挥部、区属国企在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建议将信访平台中重复投诉的,或者群众对办理反馈情况不满意的,涉及敏感点位的,以及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重点问题,纳入此清单。每月底前向湖里生态环境报送一 次,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注意存档备查。 2.湖里生态环境局要做好汇总上报工作。
附件3 2023年X月“点题整治”城市扬尘综合治理有关情况通报表 |
考核类别 |
建筑工地扬尘(20分) |
城市道路扬尘(10分) |
工业企业扬尘(10分) |
储备土地扬尘(10) |
港口码头 扬尘(5) |
信访办理 (20分) |
宣传推广 (15分) |
工作落实(10分) |
得分 |
综合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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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建筑工地扬尘问题整改到位率(%) |
货物运输企业问题整改到位率(%) |
工业企业扬尘问题整改到位率(%) |
储备土地扬尘问题整改到位率(%) |
港口码头扬尘问题整改到位率(%) |
扬尘信访办结率(%) |
扬尘信访满意率(%) |
地方扬尘整治工作动态被省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推广 |
建章立制(4分) |
在线监控(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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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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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前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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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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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头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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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山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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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建设局 |
此项调整为5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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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政园林局 |
此项调整为30分 |
此项调整为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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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工信局 |
此项调整为25分 |
此项调整为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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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市管理局 |
此项调整为55分 |
此项调整为3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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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资源规划局直属分局 |
此项调整为55分 |
|||||||||||
湖里生态环境局 |
此项调整为5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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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收储 中心 |
此项调整为5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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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金融中心指挥部 |
此项调整为30分 |
此项调整为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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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湖边东指挥部 |
此项调整为30分 |
此项调整为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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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五二指挥部 |
此项调整为30分 |
此项调整为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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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头片区指挥部 |
此项调整为30分 |
此项调整为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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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通片区指挥部 |
此项调整为30分 |
此项调整为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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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林片区指挥部 |
此项调整为30分 |
此项调整为25分 |
||||||||||
金山街道指挥部 |
此项调整为30分 |
此项调整为25分 |
||||||||||
天地集团 |
此项调整为5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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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集团 |
此项调整为5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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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建发城建集团 |
此项调整为30分 |
此项调整为25分 |
备注:1.总分100分,各单项按赋予分值平均计分。其中涉及百分比的,该项按与百分比相乘计分。各单项累加得分体现综合排名。排名每月报区级联席会通过后,以区环委办名义上报区纪委。
2.“宣传推广”实行分档计分,满分为15分,优秀档计15分,优良档计10分,一般档计5分;综合考量宣传推广的媒体等级、受众面积、阅读点击量等情况,综合评定等级并赋分。
3.工作落实情况将统筹考虑整治期间发现问题、扬尘在线监控及建章立制情况,其中对发现问题进行扣分,每发现1个问题扣0.1分;对扬尘在线监控安装情况实行分档给分,综合考量建筑工地安装、联网及企业、道路、港口等点位试点安装情况,综合评定等级并赋
分,优秀档加6分,优良档加4分,一般档加2分;对各单位建章立制情况实行分档给分,综合考量制定机制数量、可操作性等情况,综合评定等级并赋分,优秀档加4分,优良档加3分,一般档加2分,未建立健全机制的不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