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11月10日-2020年11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11-13 10:45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11月10日—2020年11月13日我局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11月13日-2020年11月23日(7 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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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关于厦门能工贸有限公司金属制品(含表面处理)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厦(集)环审〔2020〕156号

2020年11月10日

2

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关于厦门革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塑胶件及造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厦(集)环审〔2020〕158号

2020年11月13日

3

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关于厦门市俊坤医疗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卫生用品生产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厦(集)环审〔2020〕159号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