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8月6日-2021年8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8月6日—2021年8月12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8月12日-2021年8月20日(7 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6060999
传 真:6060999
通讯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集源路75号
邮政编码:361021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关于厦门亿合美印刷科技有限公司亿合美彩盒生产加工(含印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厦(集)环审〔2021〕118号 |
2021年8月6日 |
2 |
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关于厦门华和霖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基站冷却系统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厦(集)环审〔2021〕119号 |
2021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