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生态环境局2025年2月7日夜(午)间建筑施工证明意见情况

发布日期:2025-02-08 17:13 字号:
 
集美生态环境局2025年2月7日夜(午)间建筑施工证明意见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批准占用禁止施工时段的具体日期和时间
1 维爱吉(厦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2020JG05-G)项目-二期工程 中城投集团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 维爱吉(厦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2020JG05-G)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因砼浇捣施工工艺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连续施工作业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2025年2月16日(每日12:00至14:30、22:00至24:00)。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将具体施工内容、施工时段和减振降噪措施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管理。
2 厦门软件园三期A43地块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厦门软件园三期A43地块项目因砼浇捣施工工艺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连续施工作业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2025年2月16日(每日12:00至14:30、22:00至24:00)。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将具体施工内容、施工时段和减振降噪措施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管理。
3 厦门软件园三期A07地块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厦门软件园三期A07地块项目因砼浇捣施工工艺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连续施工作业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2025年2月16日(每日12:00至14:30),其中2025年2月14日-2025年2月16日(每日12:00至14:30、22:00至24:00)。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将具体施工内容、施工时段和减振降噪措施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