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生态环境局2025年3月26日夜(午)间建筑施工证明意见情况
集美生态环境局2025年3月26日夜(午)间建筑施工证明意见情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施工单位 | 批准占用禁止施工时段的具体日期和时间 |
1 | 维爱吉(厦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2020JG05-G)项目-二期工程 | 中城投集团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 维爱吉(厦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2020JG05-G)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因砼浇捣施工工艺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连续施工作业时间为: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7日(每日12:00至14:30、22:00至24:00)。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将具体施工内容、施工时段和减振降噪措施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