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印发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发布日期:2024-11-08 14:39 字号:

  《集美区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经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于10月31日正式印发实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涉及我区整改任务共15项,《整改方案》对15项整改任务进行逐项明确包案区领导、整改实施主体、整改验收牵头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旨在不折不扣抓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时刻绷紧“任务弦”

  《整改方案》一以贯之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工作期间开创的生态文明建设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坚定不移把坚决、全面、彻底整改督察反馈问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不断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高标准落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切实把督察整改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到位,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落实整改任务,压紧压实“责任链”

  《整改方案》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第二轮省督反馈问题和第三轮中央督察整改一体推进。各整改实施主体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加强工作调度和沟通协调,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措施在时间限内落实到位,把整改责任压紧压实压到位。

  三、深化督查督办,加压推进“整改网”

  《整改方案》坚持真督严查,既核整改进度、又核整改效果,既核问题解决实效、又核责任落实成效。各整改实施主体举一反三、自查加力,加压推进问题整改。常态化开展整改任务清单化调度,加强跟踪督办,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警示督办和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