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思明分局关于2017年5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5月8日我局拟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5月8日-2017年5月12日(5 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5997141
传 真:5195813
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859号11楼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阿里伊餐厅项目建设项目 |
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803号君尚广场4层40011号层商场 |
阿里伊(厦门)餐饮有限公司 |
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阿里伊餐厅项目位于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803号君尚广场4层40011号。本项目经营面积为516m2,设有38张餐桌(其中4人座餐桌27张、2人座餐桌9张、8人座餐桌1张、10人座餐桌1张),厨房位于项目北侧,具体详见附件5:平面布置图。项目建成后主要经营范围为中餐,共设144个餐位,预计每天的客流量约为300人次,拟聘员工25人,营业时间为10:00~22:00,全年营业365天,无宿舍。 |
项目所产生的含油废水先经过隔油池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停留时间≥12h),处理达到DB35/322-2011《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的三级标准(即SS≤350mg/L、CODCr≤400mg/L、BOD5≤250mg/L、氨氮≤35mg/L),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前埔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厨房油烟。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建设单位拟安装1台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静电油烟净化器设备,其型号为LK-200M型(排风量:20000m3/h),该系列净化设备已经取得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颁发的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购买合同及认证证书见附件6)。本项目油烟废气拟采用该油烟净化器处理经大楼专用排烟管道通向屋顶排放。项目每天油烟排放浓度为2.71mg/m3,其设备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达90%,则经过处理后,项目每天油烟排放浓度为0.27mg/m3,浓度≤2.0mg/m3后,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大型的要求。 项目利用主楼预设油烟专用管道再引至屋顶进行油烟排放,油烟专用管道大于15m,排放口朝北侧排放,避开周边建筑,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相关要求。 项目产生的固废中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生活垃圾可统一收集,集中堆放,定期由废品收购公司上门清理回收;泔水废渣和废油脂拟委托厦门兴重环保化工有限公司回收处理,避免二次污染;其他不能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统一分类收集堆放,由环卫部门及时负责清理外运。本项目固废处置措施是可行的。 |
2 |
思明区茅庐印象餐厅 |
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803号君尚广场4层40023号 |
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区茅庐印象餐厅 |
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思明区茅庐印象餐厅项目位于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803号君尚广场4层40023号。本项目经营面积为400m2,设有41张餐桌(其中4人座餐桌20张、2人座餐桌16张、6人座餐桌4张、8人座餐桌1张),厨房位于项目北侧,具体详见附件5:平面布置图。项目建成后主要经营范围为中餐,共设144个餐位,预计每天的客流量约为300人次,拟聘员工30人,营业时间为10:30~22:00,全年营业365天,无宿舍。 |
项目所产生的含油废水先经过隔油池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停留时间≥12h),处理达到DB35/322-2011《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的三级标准(即SS≤350mg/L、CODCr≤400mg/L、BOD5≤250mg/L、氨氮≤35mg/L),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前埔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厨房油烟。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建设单位拟安装1台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静电油烟净化器设备,其型号为LK-200M型(排风量:20000m3/h),该系列净化设备已经取得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颁发的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购买合同及认证证书见附件6)。本项目油烟废气拟采用该油烟净化器处理经大楼专用排烟管道通向屋顶排放。项目每天油烟排放浓度为2.71mg/m3,其设备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达90%,则经过处理后,项目每天油烟排放浓度为0.27mg/m3,浓度≤2.0mg/m3后,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大型的要求。 项目利用主楼预设油烟专用管道再引至屋顶进行油烟排放,油烟专用管道大于15m,排放口朝北侧排放,避开周边建筑,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相关要求。 项目产生的固废中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生活垃圾可统一收集,集中堆放,定期由废品收购公司上门清理回收;泔水废渣和废油脂拟委托厦门兴重环保化工有限公司回收处理,避免二次污染;其他不能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统一分类收集堆放,由环卫部门及时负责清理外运。本项目固废处置措施是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