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思明分局关于2018年1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8-01-04 10:04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14日我局拟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14日-2018110日(5 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5997141

传 真:5195813

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8591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厦门基源医学检验及大数据应用项目

厦门市思明区望海路59号之一301

厦门基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嵩湖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1)项目名称:厦门基源医学检验及大数据应用项目。

2)建设单位:厦门基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望海路59号之一301

5)生产规模:年检验医学样本2000例。

6)工作制度:每日7.5小时工作制(9:00~12:0013:30~18:00),夜间不生产,年工作天数约300天。

7)员工人数:劳动定员10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

8)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约5万元人民币,环保投资约占总投资的0.3%

9)租用面积:总租用面积670m2

运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检验仪器及空调室外机运行噪声经墙体隔音消声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边界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空调外机安装在室外,并定期维护,使空调设备运行良好,确保空调室外机噪声强度在正常的范围内。

运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实验废液作为医疗废物,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所在大楼的化粪池处理达到《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1)三级标准(即SS≤350mg/LCOD≤400mg/LBOD5≤250mg/LNH3-N≤35mg/L)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前埔污水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运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危险废物:项目拟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室,危险废物使用专用塑料袋盛装,放置于带盖的容器(周转箱)内,暂存于公司危险废物暂存室,定期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保洁人员每天定期打扫清理,统一收集至生活垃圾中转站,最后由环卫部门运送至垃圾填埋场,避免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