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8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8月20日我局拟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8月20日-2019年8月26日(5 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5997141
传 真:5195813
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859号11楼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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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鹭宠宠物诊所项目 |
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明发广场东区71号 |
厦门市鹭宠宠物诊所有限公司思明分公司 |
福建瑞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明发广场东区71号,总投资约10万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约2万元,项目租赁商业店铺面积为44.13平方米,本项目主要从事宠物提供诊疗及宠物用品销售,平均就诊宠物流量约3只/天。员工人数4人,不设员工宿舍和食堂,日工作9小时,年工作时间约360天。 |
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与医疗废水。项目医疗废水经臭氧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其中NH3-N指标执行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引至筼筜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废水达标排放对最终纳污水体水质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为宠物提供宠物医疗和宠物用品销售,宠物医疗后即可离开,在店停留时间短,宠物粪便产生量较少,经及时清理和定期清洁消毒可防止产生臭气,极少量的臭气可通过适当使用除臭剂和通风换气及时清除,对周边大气环境基本无影响。 声环境影响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在做好管理控制噪声源的前提下项目东侧边界紧邻道路与铁路可满足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排放限值(即昼间≤70dB(A)),其余三侧均为商业店铺。敏感目标莲前西路小区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昼问≤60dB,夜间≤50dB),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医疗废物交由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经以上措施处理后各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可行,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