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8日禁止施工时段产生噪声建筑施工审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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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第三东通道项目A4标 |
厦门路桥工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厦门第三东通道项目A4标(环岛路)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连续施工作业时间为:2025年4月1日-4月3日每天12:00-14:30、22:00-24:00。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将具体施工内容、施工时段和减振降噪措施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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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区全民健身中心及老年服务综合体项目 |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莲前街道办事处 |
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思明区全民健身中心及老年服务综合体项目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连续施工作业时间为:2025年4月2日12:00-14:30、22:00-6:00。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将具体施工内容、施工时段和减振降噪措施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管理。 |
3 |
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工程厦大白城站 |
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工程厦大白城站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连续施工作业时间为:2025年4月1日-4月3日每天12:00-14:30、22:00-24:00。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将具体施工内容、施工时段和减振降噪措施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管理。 |
4 |
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工程沙坡尾站 |
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工程沙坡尾站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连续施工作业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12:00-14:30、22:00-6:00;2025年4月3日12:00-14:30、22:00-24:00。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将具体施工内容、施工时段和减振降噪措施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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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工程厦大南门站 |
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工程厦大南门站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连续施工作业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4月1日每天12:00-14:30、22:00-24:00。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将具体施工内容、施工时段和减振降噪措施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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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第三东通道项目A4标(顺济宫) |
厦门路桥工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厦门第三东通道项目A4标(顺济宫)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连续施工作业时间为:2025年4月1日-4月3日每天12:00-14:30、22:00-24:00。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将具体施工内容、施工时段和减振降噪措施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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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第三东通道项目A4标(环岛路) |
厦门路桥工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厦门第三东通道项目A4标(环岛路)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连续施工作业时间为:2025年4月1日-4月3日每天12:00-14:30、22:00-24:00。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将具体施工内容、施工时段和减振降噪措施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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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P01地块工程总承包(EPC)工程 |
厦门贸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2024P01地块工程总承包(EPC)工程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连续施工作业时间为:2025年4月1日-4月3日每天12:00-14:30、22:00-24:00。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将具体施工内容、施工时段和减振降噪措施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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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二工区(站南路) |
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二工区(站南路)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连续施工作业时间为:2025年4月3日每天12:00-14:30、22:00-24:00。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将具体施工内容、施工时段和减振降噪措施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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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工程二工区(龙虎山路) |
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工程二工区(龙虎山路)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连续施工作业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2日每天12:00-14:30、22:00-24:00。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将具体施工内容、施工时段和减振降噪措施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