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5日禁止施工时段产生噪声建筑施工审批情况
2025年4月15日禁止施工时段产生噪声建筑施工审批情况 | |||
1 | 建设大厦东侧立体停车场工程 | 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 | 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大厦东侧立体停车场工程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连续施工作业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23日、25日每天12:00-14:30、22:00-24:00。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将具体施工内容、施工时段和减振降噪措施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贵单位取得夜(午)间建筑施工作业证明后,仍然要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仍然要接受城市管理部门环境噪声排放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