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
省政府
市政府
市人大
市政协
简体版
繁体版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机构概况
政务公开
网上办事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无障碍浏览
首页
/
思明区
/
工作动态
厦门市思明生态环境局关于厦门市思明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企业自查表(2025年第一季度)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3-27 10:10 字号:
大
、
中
、
小
根据《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厦环大气〔2022〕15号)文件精神和局领导的指示,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企业每个季度应对其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在网上公示。现将我区2025年第一季度企业自查表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1、厦门市思明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企业2025年第一季度自查表
厦门市思明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27日
【打印】
【收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