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8月19日-2019年8月2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8-23 11:19 字号:
 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

关于2019年819-2019年82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819-2019年823日我局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823日-2019年8月29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2-789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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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厦门市鑫聚弘实业有限公司纺织品印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厦同环审[2019]218号

2019/8/19

2

关于厦门和声工贸有限公司印刷产品生产加工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厦同环审[2019]219号

2019/8/19

3

关于厦门亿嘉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模具研发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厦同环审[2019]220号

2019/8/21

4

关于厦门富达康工贸有限公司塑料喷漆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厦同环审[2019]221号

2019/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