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9月21日-9月2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0年9月21日-9月2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9月21日-9月25日我局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9月25日-2020年10月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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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厦门鑫鹏瑞工贸有限公司年产60吨硅胶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厦同环审[2020]261号 |
2020/9/21 |
2 |
关于厦门佳裕诚工贸有限公司硅胶产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厦同环审[2020]262号 |
2020/9/21 |
3 |
关于厦门市奇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产品保护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厦同环审[2020]263号 |
2020/9/21 |
4 |
关于厦门市锋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鞋类、户外塑料配件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厦同环审[2020]267号 |
2020/9/25 |
5 |
关厦门奥艺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五金配件和模具生产加工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厦同环审[2020]268号 |
2020/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