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2024年3月29日禁止施工时段产生噪声建筑施工审批情况

发布日期:2024-03-29 17:58 字号:
 
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2024年3月29日禁止施工时段产生噪声建筑施工审批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批准占用禁止施工时段的具体日期和时间
1 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集美至同安段工程-新西桥、小西门站、同安一中站、同翔高新城站、寨阳出入场线明挖段 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同意该建设单位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3日及2024年4月5日每天12:00至14:30、22:00至24: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建设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
2 厦门市属火炬高新实验学校-主体工程 厦门火炬同翔高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同意该建设单位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3日每天12:00至14:30、22:00至24: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建设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
3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空压机制造基地工程项目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同意该建设单位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3日每天12:00至14:30、22:00至24: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建设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
4 四口圳社区发展用地保障性租赁住房地下室和上部主体及幕墙工程 厦门市同安区新民镇四口圳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同意该建设单位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5日及2024年4月6日每天12:00至14:30、22:00至24: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建设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
5 厦门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城南校区 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同意该建设单位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3日及2024年4月5日每天12:00至14:30、22:00至24: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建设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
6 阳翟社区发展用地(A3地块)地下室及上部主体工程 厦门市同安区祥和街道阳翟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同意该建设单位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3日及2024年4月5日每天12:00至14:30、22:00至24: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建设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
7 洪塘安置房-主体工程 厦门火炬同翔高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同意该建设单位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4日每天12:00至14:30、22:00至24: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建设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
8 五显安置房-主体工程 厦门火炬同翔高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同意该建设单位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4日每天12:00至14:30、22:00至24: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建设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
9 同安第一实验小学(高新城校区) 厦门火炬同翔高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同意该建设单位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4日每天12:00至14:30、22:00至24: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建设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
10 新厝安置房一期 厦门火炬同翔高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同意该建设单位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4日每天12:00至14:30、22:00至24: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建设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
11 厦门五缘实验学校同安校区 厦门五缘实验学校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同意该建设单位2024年4月2日12:00至14:30、22:00至24:00、00:00至06:00、2024年4月3日12:00至14:30、22:00至24:00、00:00至06:00、2024年4月4日12:00至14:30、22:00至24:00、00:00至06:00、2024年4月6日12:00至14:30、22:00至24:00、00:00至06:00、及2024年4月7日每天12:00至14:30、22:00至24:00、00:00至06: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建设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
12 厦门碳飞复材制品有限公司厂房建设及配套工程项目-地下室及上部主体 厦门碳飞复材制品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同意该建设单位2024年4月2日、2024年4月4日及2024年4月5日每天12:00至14:30、22:00至24: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建设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
13 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集美至同安段工程洪塘头站 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同意该建设单位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3日每天12:00至14:30、22:00至24: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建设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
14 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集美至同安段工程美峰站 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同意该建设单位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3日每天12:00至14:30、22:00至24: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建设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
15 同安区信盈工业3号厂房卫浴及五金配套生产项目 信盈(厦门)工业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同意该建设单位2024年4月2日、2024年4月3日及2024年4月6日每天12:00至14:30、22:00至24: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建设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
16 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 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集美至同安段工程土建施工总承包2标段二工区西湖村站、第三医院站、新民站、古溪站 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同意该建设单位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5日每天12:00至14:30、22:00至24: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建设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
17 芸溪五期A2商品房项目(T2022P07地块)地下室及上部主体工程 厦门特工房产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同意该建设单位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5日每天12:00至14:30、22:00至24: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建设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
18 厦门嘉健华精密机电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2期项目 厦门嘉健华精密机电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同意该建设单位2024年4月2日12:00至14:30、22:00至24: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建设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