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2025年1月20日-1月24日禁止施工时段产生噪声建筑施工意见情况-夜(午)间建筑施工作业证明-厦门市同安区生态环境局

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2025年1月20日-1月24日禁止施工时段产生噪声建筑施工意见情况

发布日期:2025-01-24 17:01 字号:
 
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2025年1月20日-1月24日禁止施工时段产生噪声建筑施工意见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批准占用禁止施工时段的具体日期和时间
1 厦门新五菱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厦门新五菱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同意该建设单位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1月24日每天12:00至14:30、22:00至24: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建设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