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2025年2月14日禁止施工时段产生噪声建筑施工意见情况

发布日期:2025-02-14 16:31 字号:
 
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2025年2月14日禁止施工时段产生噪声建筑施工意见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批准占用禁止施工时段的具体日期和时间
1 保障性住房龙泉公寓A1-3地块-(保障性住房部分) 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同意该建设单位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20日每天12:00至14:30、22:00至24: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建设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
2 保障性住房龙泉公寓A1-4地块 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同意该建设单位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3日每天12:00至14:30、22:00至24: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建设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
3 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集美至同安段工程-洪塘头停车场项目 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同意该建设单位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20日每天12:00至14:30、22:00至24: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建设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