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2025年7月7日-7月11日禁止施工时段产生噪声建筑施工意见情况

发布日期:2025-07-11 16:30 字号:
 
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2025年7月7日-7月11日禁止施工时段产生噪声建筑施工意见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批准占用禁止施工时段的具体日期和时间
1 厦门兴众家颐养院养老设施工程 厦门兴众家颐养院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同意该建设单位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2日每天12:00至14:30、22:00至24: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建设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
2 厂房及配套设施--7#厂房 厦门永裕机械工业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同意该建设单位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3日每天12:00至14:30、22:00至24: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建设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
3 国家电化学储能系统建设项目(一期)主体工程(施工) 厦门火炬时代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同意该建设单位2025年7月15日、2025年7月17日及2025年7月19日每天12:00至14:30、22:00至24: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建设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
4 同翔高新城同安片区五期东侧道路工程-十一中路(郭山南路-龙泉路)、郭山南路(蓝田路-城东中路) 厦门火炬同翔高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同意该建设单位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6日每天12:00至14:30、22:00至24: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建设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
5 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集美至同安段工程-寨阳车辆基地 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同意该建设单位2025年7月14日、2025年7月16日及2025年7月17日每天12:00至14:30、22:00至24: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建设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
6 五显中学食堂宿舍楼工程 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同意该建设单位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6日每天12:00至14:30、22:00至24: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建设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
7 中海2025TP01地块项目主体工程 厦门中海嘉业地产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同意该建设单位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6日每天12:00至14:30、22:00至24: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建设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
8 芯阳微电子研发及智能制造项目 厦门芯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同意该建设单位2025年7月14日、2025年7月16日及2025年7月18日每天12:00至14:30、22:00至24: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建设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
9 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 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集美至同安段工程土建施工总承包2标段二工区西湖村站、第三医院站、新民站、古溪站 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同意该建设单位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8日每天12:00至14:30、22:00至24: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建设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
10 厦门粤沣医疗器械制造生产项目 厦门粤沣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同意该建设单位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0日每天12:00至14:30、22:00至24: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建设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