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2025年10月21日禁止施工时段产生噪声建筑证明意见情况
| 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2025年10月21日禁止施工时段产生噪声建筑证明意见情况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批准占用禁止施工时段的具体日期和时间 |
| 1 | 厦门兴众家颐养院养老设施工程 | 厦门兴众家颐养院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因浇筑混凝土生产工艺上的要求,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同意该建设单位2025年10月25日12:00至14:30、22:00至24:00禁止施工时间段期间进行浇筑混土,要求建设单位在禁止施工时间段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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