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区配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简报(第三十八期)

发布日期:2019-08-18 15:31 字号:

【立行立改】

 

废品收购站污染环境 重拳出击关停取缔

 

8月9日,同安区接到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闽中督信转〔2019〕231号-11信访件。反映内容为“新民镇后宅村前埔里清洁楼对面废品收购站(原本为生猪养殖场,猪场拆迁征地后改造成废品收购站),环境脏乱差,异味扰民。”。接件后,同安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调查处理。

经查,该信访反映情况属实。经现场核实,该废品回收站主要经营废纸皮、塑料等废品回收,废品随意摆放,影响市容环境卫生,造成周边环境脏乱差,异味扰民。

当事人从事废品回收未办理营业执照,该房屋属违法建设,四周存在违章搭盖。该废品回收站存在实际生产地址选址布局不合理、无证无照,无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废品随意堆放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等问题。依据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同安区“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相关精神,属于应关停取缔的“散乱污”企业。

8月10日,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黄某下达《责令停止经营活动通知书》,责令其停止废品回收业务。8月11日,同安区新民镇人民政府依据《同安区“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当事人黄某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10天内做好关停搬迁工作。该废品回收站于当日关停,并开始搬迁。

同时,同安区城市管理局对当事人下达《行政执法通知书》,对违法建设房屋依法立案调查。此外,同安区城市管理局现场向当事人黄素文开具并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自行拆除临时违章搭盖。

 

【信访动态】

 

截至8月17日,涉及我区的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投诉件共94件(与2017年重复的投诉件4件,2019年重复投诉件6件),区政府主办59件(加“*”7件)、协办15件(加“*”4件),市直部门单独主办20件(加“*”4件)。目前办结反馈69件,正在办理当中5件。从区域分布来看,大同街道9件、祥平街道19件、洪塘镇8件、五显镇8件、汀溪镇12件、莲花镇9件、新民镇26件、西柯镇15件、竹坝开发区1件,污染类型主要有:大气60件、噪音24件、水39件、土壤15件、其他污染22件、生态6件。 

 

【基层动态】

 

一、区城管局西柯中队严格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禹州大学城小区有关问题立查立改工作要求,强化责任,周末值班依然高标准继续做好禹州大学城定点工作,劝离早市占道摊贩4起、流动摊贩1起,大部分区域没有出现占道摆摊行为,整体市容市貌环境良好。

 

 

 

 

二、8月16日,为做好配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相关工作,汀溪镇村建办、监理、施工单位等相关人员一同巡查褒美村污水二期整改工作收尾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抓紧时间,保质保量,确保月底通过验收。当天下午,汀溪镇党委马铭飘同区移民站、包村领导、村两委、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相关人员对2018年度西源村土寨自然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进行项目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