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生态环境局扎实推进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工作
为深入贯彻《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排污许可证后管理提质增效,督促排污单位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近日,同安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排污许可证填报及质量提升线上线下培训班,会议针对排污许可证填报及审核要点进行了专题培训,从法律要求、管理要求、典型案例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
会后相关负责人强调,排污许可证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不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是企业项目建设前的“准生证”,排污许可证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身份证”,记载了企业实际生产情况。企业要自觉履行主体责任,日常以“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方案、环境管理台账、年度执行报告”为具体工作抓手,梳理整体工作流程,压实各个环节,将污染治理和生产运行相结合,同步做好管理。一旦实际生产情况发生新(改、扩)建项目、生产经营场所、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或者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发生变化等情形,需要根据情况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要持续提升业务水平和服务品质,依据企业现场情况,指导企业做好排污许可证申报和管理工作,确保所服务的企业能够落实好排污许可这项固定污染源管理的核心制度。
同安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排污许可审批管理人员、企业环保负责人和第三方技术单位共计30余人参加会议。
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