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11月15日不予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11-15 09:44 字号:

 

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

关于20191115不予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11月15日我局不予批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不予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15日-2019年11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暂缓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7688082

真:7614885

通讯地址: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10楼1007室

邮政编码:361102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不予批准意见

1

恒济树脂工艺品生产

加工项

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内岗中路98A312单元

厦门恒济家居有限公司

福建瑞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2700m2;生产规模:年产树脂工艺品15万件;总 投 资:60万元;工作制度:日生产8小时,一班制,夜间不生产,年生产270天;员工人数:项目员工28人,不提供食宿

一、建设项目拟采取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

二、报告表中大气污染物评价因子、产污环节、执行标准、风险评估等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生产工艺前后环节描述矛盾图件制作不规范等。

三、与园区规划环评的符合性论证不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