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0年1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01-15 08:46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1月15日我局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115日-2020120日(5 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7688082

真:7614885

通讯地址: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10楼1007室

邮政编码:361102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铁桶(铁罐)生产与加工项目

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新圩北路1289

厦门市建利佳实业有限公司

漳州华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市建利佳实业有限公司选址于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新圩北路1289号,法人代表为吴加和,租赁面积为2849m2。公司从事铁桶(铁罐)生产与加工。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年产铝合金制品60万个年运营300d,每天8工作制。

运营期:

废水:运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污水定期由具有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的公司清运处置

废气:

1、颗粒物:颗粒物产生量为0.07t/a。本项目拟在焊接工序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为80%),则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为0.056t/a,颗粒物通过风机将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通过排气筒(1#)高空排放,风机风量为10000m3/h,以年工作300天,设备每天工作8小时计,则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为2.92mg/m3,排放速率为0.0233kg/h。剩余的20%为无组织排放,排放量为0.014t/a,排放速率为0.0058kg/h

2、氨气:氨的产生量为0.0075t/a0.003125kg/h,业主拟在产生氨气的工序上设置集气罩,通过管道收集(收集效率80%计),通过排气筒(2#)高空排放,风机风量为5000m3/h,以年工作300天,设备每天工作8小时计,则氨气有组织排放量为0.007t/a0.0025kg/h),排放浓度为0.5mg/m3。剩余的20%为无组织排放,排放量为0.000625kg/h

3非甲烷总烃:项目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量为0.2625kg/a,业主拟在产生非甲烷总烃的工序上设置集气罩,通过管道收集(收集效率80%计),通过排气筒(2#)高空排放,风机风量为5000m3/h,以年工作300天,设备每天工作8小时计,则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为0.21kg/a0.000088kg/h),排放浓度为0.0175mg/m3。剩余的20%为无组织排放,排放量为0.0525kg/a

噪声:项目生产过程主要噪声源来自生产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为 70-85dBA)。该项目拟选用技术先进低噪声的设备,对主要高噪设备均采用一系列的隔声、减振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统一收集后分类处理;危险废物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企业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经以上措施处理后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2

翔安区莲河瓶装液化石油气

供应站项目

厦门大学翔安校区东侧、沙美路东侧、翔安南路北侧、黄山路西侧

厦门市翔安区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州闽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于厦门大学翔安校区东侧、沙美路东侧、翔安南路北侧、黄山路西侧,总用地面积468m2,总建筑面积112m2,年供12000瓶瓶装液化石油气,该供应站不从事液化气充装业务,仅作为液化气瓶存储中转站点,总投资149万元。

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主要有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固废以及项目占地改变土地利用类型及施工过程产生的水土流失。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短暂的,随着施工结束而逐渐降低。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加强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处置施工固废,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运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本站设有洗瓶区,对回收的脏瓶进行冲洗,主要是去除钢瓶身上的厨房油污,洗瓶过程不涉及瓶内清洗,空瓶表面清洗废水与生活污水经站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站区绿化,不外排。

3)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属于服务性质的市政设施,不涉及液化石油气的充装和罐装,不涉及气瓶内气体的置换,无配套设置备用发电机和食堂等,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4)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运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运输车辆装卸噪声,通过加强车辆管理、设置限速和禁止鸣笛提示、厂区绿化、场界围墙等隔声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5)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项目生活垃圾和格栅栅渣处理实行“分类装放、定时收集、统一运送、集中处理”的办法,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6)环境风险分析:本项目的风险主要是因液化石油气泄漏因素造成的火灾和爆炸。企业应经常检查,杜绝事故发生,同时企业应制定事故应急措施,做到在发生事故时能迅速做出处理措施,确保站区和周边群众的生命安全。本项目发生泄漏、火灾和爆炸的概率很小,因此,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该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3

翔安区城场瓶装液化石油气

供应站项目

城场村北侧、后郭村南侧、海翔大道和候亭路交叉口西北侧

厦门市翔安区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州闽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于城场村北侧、后郭村南侧、海翔大道和候亭路交叉口西北侧,总用地面积459.814m2,总建筑面积112m2,年供12000瓶瓶装液化石油气,该供应站不从事液化气充装业务,仅作为液化气瓶存储中转站点,总投资153万元。

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主要有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固废以及项目占地改变土地利用类型及施工过程产生的水土流失。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短暂的,随着施工结束而逐渐降低。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加强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处置施工固废,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运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本站设有洗瓶区,对回收的脏瓶进行冲洗,主要是去除钢瓶身上的厨房油污,洗瓶过程不涉及瓶内清洗,空瓶表面清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通过站区化粪池,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翔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尾水排入同安湾,不会对周边的水环境造成影响。

3)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属于服务性质的市政设施,不涉及液化石油气的充装和罐装,不涉及气瓶内气体的置换,无配套设置备用发电机和食堂等,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4)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运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运输车辆装卸噪声,通过加强车辆管理、设置限速和禁止鸣笛提示、厂区绿化、场界围墙等隔声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 类标准要求,南侧厂界满足4类标准,对周边敏感点产生的影响不大。

5)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项目生活垃圾和隔油池油渣处理实行“分类装放、定时收集、统一运送、集中处理”的办法,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6)环境风险分析:本项目的风险主要是因液化石油气泄漏因素造成的火灾和爆炸。企业应经常检查,杜绝事故发生,同时企业应制定事故应急措施,做到在发生事故时能迅速做出处理措施,确保站区和周边群众的生命安全。本项目发生泄漏、火灾和爆炸的概率很小,因此,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该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4

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喷粉)加工项目

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上塘村内厝358108#厂房

厦门东明扬工贸有限公司

漳州华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厂房位于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上塘村内厝358108#厂房,租赁厦门怡顺行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厂房,项目租赁厂房面积750m²,年加工金属制品8m2项目有员工5人,均不内食宿,生产天数300d,每天1班,每天工作8h

废水:运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交由具有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的公司处理,待市政污水管网建设完成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翔安污水处理厂,设计出水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Ⅳ类标准,尾水最终纳入同安湾。本项目污水排放量不大,污水性质为一般的生活污水,故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负荷造成影响较小,对区域内水体影响较小。

废气:项目废气包括喷涂粉尘废气、固化废气、液化气燃烧废气。喷粉粉尘废气经设施自带的粉尘回收系统回收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排放速率约0.0082kg/h,可达到DB35/323-2018《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排放标准(颗粒物:排放浓度≤0.5mg/m3)。项目项目固化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速率为0.0417kg/h,排放浓度为8.34mg/m3,可达到DB35/323-2018《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2.4kg/h,排放浓度≤40mg/m3)。项目液化气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烟尘、SO2NO2的排放浓度分别为0.42mg/m30.18mg/m31.1mg/m3,排放速率分别为0.0021kg/h0.0009kg/h0.0055 kg/h。可达到DB35/323-2018《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 中排放标准(烟尘(颗粒物):排放速率≤2.8kg/h,排放浓度≤30mg/m3;二氧化硫:排放速率≤2.1kg/h,排放浓度≤200mg/m3;氮氧化物:排放速率≤0.62kg/h,排放浓度≤200mg/m3)。因此项目废气排放对敏感点影响较小。

噪声:项目生产过程主要噪声源来自生产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为 60-80dBA)。该项目拟选用技术先进低噪声的设备,对主要高噪设备均采用一系列的隔声、减振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统一收集后分类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经以上措施处理后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