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1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1-18 09:31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1月1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118日-2021122日(5 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7688082

真:7614885

通讯地址: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10楼1007室

邮政编码:361102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纸制品容器生产加工扩建项目

厦门市翔安区火炬高新区翔海路18号厂房一楼西北侧

厦门子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盖尔博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扩建项目所在厂房位于厦门市翔安区火炬高新区翔海路18号厂房一楼西北侧,扩建厂房面积2300m²,年生产加工纸碗2亿个,纸杯1亿个,其他纸制品容器1亿个,纸盖1亿个。扩建项目有员工3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生产天数300d,每天工作8h

运营期:

废水:运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和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翔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同安湾。项目污水排放量不大,污水性质为一般的生活污水,故项目排放废水对区域内水体影响较小。

 

废气:扩建项目废气为纸盖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排放,可达到DB35/323-2018《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排放标准,废气处理措施可行,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噪声:项目生产过程主要噪声源来自生产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为 60-80dBA)。该项目拟选用技术先进低噪声的设备,对主要高噪设备均采用一系列的隔声、减振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高噪声源设备噪声经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及几何衰减后,敏感点处的噪声可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统一收集后分类处理;危险废物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企业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经以上措施处理后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