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9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9月1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18日-2021年9月26日(5 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7688082
传 真:7614885
通讯地址: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10楼1007室
邮政编码:361102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废旧物资、一般工业固废回收处置仓储项目 |
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岳路68号二期厂房北侧 |
微厦绿(福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纪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微厦绿(福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租赁位于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岳路68号二期厂房北侧,租用厦门福瑧模具有限公司厂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建设“废旧物资、一般工业固废回收处置仓储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为:租赁面积2151㎡,拟招聘职工30人,其中厂区内常驻员工15人,厂区外15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年工作300天,每天10小时,建成运营后预计年回收仓储废纸15万t,废五金10万t,废电机4万t,废电子电器产品6万t,废纺织品3万t,废锂离子电池2万t,企业报废品5万t,废铁氧体铁芯(粉)2万t,废木材5万t,废玻璃6万t,废橡胶4.8万t,废塑料10万t;年转运一般工业固废(不可回收)10万t,一般工业污泥5万t,建筑垃圾10万t;年生产橡胶粉2000t。项目已获得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 |
⑴废水排放的影响分析结论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依托厂区内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生产废水依托中奎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翔安水质净化厂。 ⑵废气影响分析结论 废气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尾气经DA001(15m)排气筒排放。 ⑶噪声影响分析结论 企业采取必要的隔声、降噪等措施后,项目西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的昼间标准限值,东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的昼间标准限值,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 ⑷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材、钢丝、薄纤维帘线等经分拣后与其他回收物资一同出售给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布袋收集粉尘掺入产品外运;不合格橡胶粉粒回用于废橡胶破碎工序;无利用价值的一般固废经打包压实后收集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委托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标准参考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规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2 |
汇德环保纸袋生产加工项目 |
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新曙路300号1#厂房 |
厦门汇德环保纸袋有限公司 |
深圳市宇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汇德环保纸袋有限公司现拟搬迁厂址至厦门市翔安区新曙路300号1#厂房,扩大生产规模至年生产加工环保纸袋4800万个,租赁厂房面积26223m2,迁扩建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人民币,年生产天数280天,每天24小时制。 |
(1)废水排放的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水质可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中的B级标准),最后经区域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圩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纳污海域影响较小。项目外排废水在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接纳范围内,项目废水不直接外排,对周边水环境影响小。 (2)废气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有机废气经收集至“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净化达标后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项目各项污染物废气经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均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3)噪声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生产设备运行噪声经采取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经衰减后可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昼间≤65B(A)、夜间≤55B(A))。项目生产噪声对区域声环境质量产生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4)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车间设立明确的堆放贮存区域,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要求规范贮存;一般工业固废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规范分开贮存,定期外售给相关部门综合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会对外环境造成明显的不良影响。 (5)环境风险分析结论 项目环境风险小,在严格采取各项风险防范应急措施、制定应急预案以及与周边企业建立联动的情况下,可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风险,风险影响程度可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