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4年11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4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8日(5 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7688082
传 真:7614885
通信地址: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10楼1006室
邮政编码:361102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厦门膳美食品调味料加工项目 |
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新霞南路612号第五层西边 |
厦门膳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欣优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膳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厂房面积为1500m2,拟建厦门膳美食品调味料加工项目,项目建成后年产调味汁类320吨、水煮酱类100吨、蒜蓉酱类40吨,项目员工2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天数260d,每天8h。 |
(1)废水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抽至槽罐车,委托厦门智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抽至废水收集池,委托厦门智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项目外排废水不直接排入周边地面水域或海域,对纳污海域影响较小。 (2)废气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气味以香气为主,气味较淡,对人体健康无明显损害,以臭气浓度表征,产生的异味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本次不做定量分析;油烟废气经集气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然后通过1根离地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燃烧废气经集气收集后通过1根离地27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水预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量较少,经加盖密闭处理,因此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3)噪声 项目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经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降噪措施,到达厂界的噪声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昼间≤65dB,夜间≤55dB),对周围声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交由具有主体资格和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