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25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4日(5 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7688082
传 真:7614885
通信地址: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10楼1006室
邮政编码:361102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麦步羽毛球生产加工项目 |
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镇口路3-5号 |
厦门市麦步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禾望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
厦门巴藤南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8月26日,法人代表为MAK JINWEI JOSEPH,注册资本为50万元整。生产经营地址为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镇口路3-5号,为租赁厂房,建筑面积为1026.74m2。配套新增相关生产设备从事羽毛球生产加工,项目建成后预计新增羽毛球20万打/a。项目员10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年生产300天,每日8小时工作制。 |
施工期: 本项目租赁厂房已建设好,施工期已结束,因此不再对施工期的环境影响问题进行分析。 运营期: 废水: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TW001)处理后通过生产废水排放口(DW001)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圩水质净化厂深度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翔安水质净化厂深度处理,设计出水水质满足《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8)表2A标准,尾水最终排入东溪上游南支流。 废气: 项目改扩建后全厂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新增的“过滤棉+活性炭装置(TA001)”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风机风量为20000m3/h,符合《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排气筒设置要求。 噪声:项目生产过程主要噪声源来自生产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为60-80dB(A)。该项目拟选用技术先进低噪声的设备,对主要高噪设备均采用一系列的隔声、减振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危废暂存于危废仓库,统一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经以上措施处理后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