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3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3月27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7日-2025年4月2日(5 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7688082
传 真:7614885
通信地址: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10楼1006室
邮政编码:361102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宇川UV紫外线固化胶生产项目 |
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明路30号第五层502-508 |
厦门宇川精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
厦门绿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宇川精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UV紫外线固化胶生产与研发,选址于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明路30号第五层502-508,系厦门宇川精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向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租赁的厂房,2025年3月14日在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进行备案,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生产UV紫外线固化胶55t/a,研发UV紫外线固化胶35kg/a。 |
(1)水环境 本项目位于翔安水质净化厂的服务范围内,区域污水管网完善,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翔安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项目废水量较少,不会对翔安水质净化厂运行负荷和处理工艺产生影响,不会影响水质净化厂的正常运行和处理效果,但必须杜绝废水事故排放。 (2)大气环境 本项目生产车间、实验室拟采取密闭;生产车间清洗、称量投料、搅拌、脱泡、过滤分装等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设施”(TA001)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7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实验室研发称量配样、分散搅拌、脱泡、固化、清洗等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粉尘经通风橱、集气罩收集后,引至“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设施”(TA001)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7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产生影响。 (3)声环境 项目生产噪声,在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等措施后,本项目所在厂房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48-2008)的3类标准限值(昼间≤65dB(A)),本项目所在厂房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密封打包暂存于危废仓库,拟定期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委托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外排。因此,只要加强对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管理,并做到及时清运、妥善处置,基本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环境影响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