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3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3月13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3日-2025年3月19日(5 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7688082
传 真:7614885
通信地址: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10楼1006室
邮政编码:361102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建筑废料资源化利用项目 |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霞浯霞西北里211号 |
厦门翔利建材有限公司 |
厦门昕诺恒环境事务咨询有限公司 |
厦门翔利建材有限公司的建筑废料资源化利用选址于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霞浯霞西北里211号,位于翔安新店、金海、凤翔及香山街道片区重点管控单元,租用现有工业厂房和场地进行建设,项目总投资6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万元,设计生产规模为年处理建筑废渣土85万t,从中再生机制砂60万t/a。 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洗车台、清洗、地面冲洗等产生的生产废水;物料堆存、车辆运输产生的扬尘等;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等。 |
①废水排放的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洗车台废水经三格沉淀回用池处理后循环使用,机制砂水洗、地面冲洗废水经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机制砂清洗。本项目废水不外排,不会对周边地表水产生不良影响。 ②噪声影响分析结论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措施等,再经隔声、空间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噪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③废气排放的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采用湿法加工,经采取喷雾、喷淋降尘、设置洗车台、道路洒扫、地面硬化、原料上料传送带封闭、配备防尘网等防尘、抑尘、降尘措施,项目厂界颗粒物可达标排放,对环境空气产生的影响小。 ④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区内贮存执行GB 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由具有主体资格和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执行 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HJ 1276-2022《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危险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间内,定期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理处置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