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6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6月10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0日-2025年6月16日(5 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7688082
传 真:7614885
通信地址: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10楼1006室
邮政编码:361102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绿厦工业固废回收处置综合利用迁建项目 |
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民安大道3872号第一层东北侧 |
福建绿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昕诺恒环境事务咨询有限公司 |
绿厦工业固废回收处置综合利用迁建项目选址于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民安大道3872号第一层东北侧,租用宝格丽(厦门)运动服饰有限公司转租给厦门市唯捷中亨供应链有限公司厂房进行绿厦工业固废回收处置综合利用迁建项目,租赁厂房面积1300m2。项目所在厂房共有楼层3层,本项目位于所在厂房1层的东北侧,2层为从事家具销售的厦门莨工整体家居有限公司等,3层为仓库等。不存在敏感的食品、医药等对周围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的生产企业。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为距离项目厂界东北侧约202m处的美山村,距离项目厂界东南侧约179m处的赵岗村,距离项目厂界西北侧约257m处的美仙湖。项目总投资5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约10万元人民币,年收集、处理、转运废纺织品2万t/a、废皮革制品2万t/a、废木制品2万t/a、废纸4万t/a、废橡胶制品2万t/a、废塑料制品9万t/a、废钢铁2万t/a、废有色金属2万t/a、废机械产品2万t/a、废玻璃2万t/a、废复合包装2万t/a、废锂电池3万t/a、一般工业固废(不可回收)6万t/a、一般工业污泥12万t/a。 |
(1)废水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的三级化粪池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内田水质净化厂进行深度处理,可符合《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8)规定相关排放要求。 (2)废气影响分析结论 建设单位拟将项目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由集气装置收集经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生产车间密闭,分拣产生的颗粒物密闭车间自由沉降,由具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回收单位回收;物料堆放、清洗等产生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采取减少物料在场内堆放时间及提高运转速度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 (3)噪声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投产后生产噪声经隔音、减振等处理后,衰减至厂界可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区域声环境质量产生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4)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营运期内产生的颗粒物、无利用价值的一般固废、污泥集中分类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间,由具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回收单位回收;润滑油空桶、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等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理处置后,可得到无害化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经妥善处理处置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