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5年8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8月1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日-2025年8月7日(5 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7688082
传 真:7614885
通信地址: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10楼1006室
邮政编码:361102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祥盛达废塑料造粒项目 |
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内岗中路98号吉日工业园1楼南侧 |
厦门祥盛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云尚鲸落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祥盛达废塑料造粒项目 建设单位:厦门祥盛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内岗中路98号吉日工业园1楼南侧 建设规模:租赁厂房建筑面积2000m2;年生产EPE塑料再生颗粒2000吨、EPS塑料再生颗粒1000吨、EPP塑料再生颗粒2000吨 工程投资: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18.85万元 |
本新建项目运营期的污染因素主要为废水、废气、噪声、固废。 ①废水达标排放影响分析及措施可行性结论 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出水水质可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B级)标准。项目废水在排入内田水质净化厂的处理能力接纳范围内,对纳污水体影响不大。 ②废气影响分析及措施可行性结论 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废塑料破碎粉尘(颗粒物);熔融挤出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甲苯、乙苯)、烟尘(颗粒物)、恶臭(臭气浓度)。挤出过程产生的含尘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26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破碎粉尘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离地26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项目废气污染物经治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③噪声影响分析及措施可行性结论 项目生产噪声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衰减至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项目噪声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废影响分析及措施可行性结论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中的废包装材料、喷淋沉渣、废过滤网片(含滤渣)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交由具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回收利用;不合格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熔融挤出工序。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废润滑油空桶、更换的直接冷却水、更换的喷淋水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密封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经妥善处理处置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