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9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8月18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8日-2025年9月24日(5 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7688082
传 真:7614885
通信地址: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10楼1006室
邮政编码:361102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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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路维光电高世代高精度掩膜版生产基地项目 |
翔安区13-08万家春片区民安大道与滨海东大道交叉口东南侧地块 |
厦门路维光电有限公司 |
福建金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厦门路维光电高世代高精度掩膜版生产基地项目位于厦门市翔安区13-08万家春片区民安大道与滨海东大道交叉口东南侧地块。项目总投资200000万元,总占地面积35774.785m2,规划总建筑面积为53740.0m2,项目计划建设11条G8.6及以下AMOLED等高精度平板显示掩膜版生产线,年生产G8.6及以下AMOLED等高精度平板显示掩膜版6000片。职工人数150人,均不住厂,设有食堂,年工作日365天,生产24小时,两班倒(12小时/班)。 |
1.施工期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将产生扬尘、噪声、建筑弃渣及施工废水等,影响大气、噪声、地表水及生态环境。本项目施工活动主要包括新增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安装、密闭区域施工以及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防渗施工等,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主要为施工噪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施工板材边角料建筑垃圾以及危险废物等。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噪声、施工人员产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危险废物等的管理,在采取上述合理的措施后,施工过程基本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且本项目施工期较短,污染影响随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间对大气环境产生负面影响主要来自涂布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显影、蚀刻酸洗等工序产生的氮氧化物、硫酸雾、氨气产等对大气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正常工况下,在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其负面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3.废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民安大道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翔安水质净化厂统一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内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出口各污染物浓度符合《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间接排放标准要求和《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8)中排入建成运行的翔安水质净化厂的相关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翔安水质净化厂统一处理。不会影响对翔安水质净化厂的正常运营。 4.厂界噪声影响分析结论 影响预测结果表明采取防治措施后,项目厂房北侧、南侧、西侧边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排放;东侧边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排放。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储存,定期由具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回收单位回收;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储存于专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分清运处置。各类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