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25 10:50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2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5日202512月31日5 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7688082

真:7614885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10楼1006

邮政编码:361102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宜帆达电力绝缘材料生产扩建项目

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园洪垵路668号之1单元

厦门市宜帆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厦门欣优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扩建项目位于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园洪垵路668号之1单元,利用已租赁厂房进行建设,使用面积仍为2800m2,拟扩建电力绝缘材料生产线,拟购置切片机、混合罐等设备,设计年新增电力绝缘材料A 1200吨、电力绝缘材料B 1900吨、电力绝缘材料C 1900吨。项目拟新增员工人数24人,年工作天数300d,每天12h。

1)废水

生活污水经厂区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下潭尾水质净化厂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实验室清洗废水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外排废水不直接排入周边地面水域或海域,对纳污海域影响较小。

2)废气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抽真空有机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依托现有工程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实验室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依托现有工程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通过同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扩建项目最近的敏感目标为西侧约60m处的上吴村,根据平面布置图,靠近村庄一侧主要布置办公室、实验室及贮存区,生产区域尽可能远离村庄。项目采用真空负压密闭收集废气,密闭设备距离上吴村约110m,有机废气排气筒距上吴村约120m。经采取密闭车间,密闭管道以及废气处理措施后,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

3)噪声

项目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经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西、南侧噪声排放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不生产),因此项目噪声经采取一系列降噪措施后对区域的声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委托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其中化学品空桶由原厂商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