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2025年4月3日夜(午)间建筑施工证明审批情况

发布日期:2025-04-03 18:13 字号: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地址 证明意见
豪享来商业中心 福建省富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翔安区13-15南部新城片区东山路与纵三路交叉口西南侧02地块 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豪享来商业中心因混凝土浇筑生产工艺需要必需连续施工作业,禁止施工时段连续作业时间为:2025年04月07日12:00至14:30、22:00至次日04:00,施工单位要按规定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将具体施工内容、施工时段和减振降噪措施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