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2025年4月21日夜(午)间建筑施工证明审批情况

发布日期:2025-04-21 17:39 字号: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地址 证明意见
翔安新城片区新浦学校初中部 中建海峡(厦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翔安区金海街道翔安东路西侧金泉路南侧 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翔安新城片区新浦学校初中部因混凝土浇筑生产工艺需要必需连续施工作业,禁止施工时段连续作业时间为:2025年04月24日12:00至14:30、22:00至次日06:00,施工单位要按规定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并提前三日将具体施工内容、施工时段和减振降噪措施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接受执法部门监督管理。